首批被“贴”的20名被实行人全出面,16人已自动还款

“哪儿热闹往哪儿贴,集市上、庙会上、居住地都贴上他的相片,微博上也别忘了多转几次。”日前,漯河市召陵区法院院长任国云,正在对实行庭法官说“大头贴”的事儿时,一名已“失踪”多日的企业老板王某急匆匆赶来连连求情:“千万不要再贴我的相片,我拿钱来了,5万元一分不少。” 【现场】 俩老赖自动现身,急着还欠款 11月30日上午9时多,记者在召陵区法院看到,漯河市某公司负责人关某拿着10万元现金来到该院实行局,心急火燎地“央求”实行一庭庭长吴楠:“赶快把我的‘大头贴’揭下来吧,丢不起这个人。我正和客户签合同呢,万一他们知道我抵赖,我的生意不就‘黄’了?”吴楠一边处理实行完结手续,一边训诫:“做生意要讲诚信,你要不玩‘人间蒸发’,法院会‘贴’你吗?” 上午10时,将他人打伤被判赔偿医疗费9000元却屡次“躲猫猫”的召陵镇青年李某,正在城里忙着订亲,得知实行法官正在女友家村委会公告栏粘贴自己的大头贴,“气急败坏”地跑来拦住实行法官,表示只要不粘贴,愿意当场还款。 【作用】 20名被实行人被“贴” 16人已还款 前不久,召陵区人民法院率先在漯河市以大头贴形式发布了赏格实行的相关公告,从辖区公安系统下载被实行人头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召唤社会大众对被实行人行迹、财产、高消费等进行有价值头绪举报,并公开许诺,凡经查验属实,将会得到500元~1000元的奖赏。 “要丢尽老赖的脸!”本着这一目的,召陵区法院将大头贴别离粘贴到被实行人住所及亲朋好友住所邻近公告栏、集市庙会等场所,并合作协助实行令发往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同时在微博、网上翻滚播出,旨在扩大影响规模,使用社会力气促进实行工作。 该院首批被“贴”的20名被实行人,迫于“名誉扫地”的威慑力而自动“现身出面”,16人已自动还款,4人达成分批还款协议,执结率达到100%。此刻,距该院向社会发布大头贴尚不足半月时刻。 【热议】 “曝光”个人信息是否涉嫌违法 “公民的身份证、家庭住址等,不是个人隐私吗?法院这样到处去‘曝光’,是不是涉嫌违法?”召陵区法院的这一做法,不仅受到了老赖的“反对”,也在网民中引起热议。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则,被实行人不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纳或许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纳约束出境、在征信系统记载、经过媒体发布不实行责任信息以及法律规则的其他措施。”针对网民的这一热议,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的刘文奇律师说,法院发布被实行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未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而是在维护司法公正。 “200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说》,其间第39条规则:实行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许依请求实行人的请求,将被实行人不实行法律文书确认责任的信息,经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请求实行人请求发布的有关费用,由被实行人负担。”昨晚,漯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实行局局长党继红介绍说,漯河市法院系统率先在我省推出的这一尝试,将在依法探究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