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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钱还能追回吗?

发布时间: 2023-04-04 03:35  浏览数: 
  事例      7岁的小李与外婆共同生活。在外婆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小李用外婆的手机注册了某游戏直播渠道。之后的几天内,小李多次用外婆的手机向直播渠道转账充值购买虚拟币,用于“打赏”渠道主播。随后,小李的行为被其母亲发现,其母要求渠道返还钱款。小李“打赏”主播的钱还能追回吗?      以案说法      能追回。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则,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实施民事法令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则,民事法令行为无效、被吊销或许确认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差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丢失;各方都有差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令还有规则的,依照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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