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言善辯、口齒伶俐、追逐正義、收入頗豐,這些是影視劇的律師。現實中律師工作的艱辛程度遠超乎你的想象。枯燥的法令專業學習和通過率極低的國家法令工作資格考試已經讓人不知道掉了幾層皮了,但這僅僅邁向執業律師的前期預備。只有對這個工作真實酷愛的優異人才才能走到終究。今日起,法治頻道推出《我是律師》系列報道,讓我們一起走近貴州優異律師代表,傾聽他們的精彩故事。
人物小檔案鄭世紅,男,漢族,民建會員,法學碩士,一級律師,國浩律師(貴陽)事務所主任,貴州省律師協會生態文明專業委員會主任,貴州省生態文明律師服務團秘書長,貴陽國浩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
所獲榮譽2013年、2018年兩度榮獲貴州省律師協會「全省優異律師」,2017年獲「2016我國律界公益榜單最佳公益訴訟獎」,2020年獲我國民主建會貴州省委員會「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貴陽市律師協會「公益奉獻獎」,2022年獲貴州省「五?一勞作獎章」,貴陽仲裁委員會第四屆、第五屆「優異仲裁員」。
在鄭世紅的律師生涯中,有好些「首」字最初的精彩瞬間,這些高光時間都繞不開生態和環境這兩個關鍵詞:參加辦理我國首起勝訴的環境公益訴訟案子、署理全國首例公民個人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主持商量全國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商量案、建議成立全國首個專業安排成立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
其中有些案子雖已過去多年,但鄭世紅依然記憶猶新。
坐落貴陽市南明區的某水庫,不僅是灌溉用水,仍是當地鄉民飲用補充水源,但長時間被工業廢水汙染,政府還曾經用水罐車給鄉民送水應急。因汙染源在貴陽轄區外,行政法令部分又不能跨區域法令,貴陽市的環保部分鞭長莫及,多年來都沒有可以有用處理問題。
2015年的一天,環保公益安排貴陽公眾教育中心誌願者找到鄭世紅,期望可以通過公益訴訟斬斷汙染。鄭世紅到現場勘查發現,汙水是從與水庫相連的一條水渠流入,水渠的水體外表簡直被油汙覆蓋。沿著水渠逆流而上,發現汙水是從與貴陽相鄰縣接壤的一個地下巖洞流出,流出的水簡直呈純黑色,散發著刺鼻的氣味。
巖洞上方是該縣的工業園區,裏面有製藥廠、養殖場等,究竟是哪家企業在排汙?誌願者以為,找不到排汙企業就把工業園告上法庭。但鄭世紅沒有草率行事。打官司要講依據,在難以確定汙水排放企業的情況下,將工業園內的一切企業都告上法庭不現實,舉證難度也大,敗訴危險大,這條路走不通。
鄭世紅之後又多次到實地查看,通過剖析研判,他以為,訴訟意圖是管理汙染,不是賠償損失,這樣一來就可以另辟蹊徑,不走環境公益民事訴訟的老路。
根據《貴州省生態文明建造促進條例》和《貴州省工業園區辦理暫行辦法》規則的工業園區辦理者的環境保護責任,假如將政府告上法庭,通過環境公益行政訴訟的方法促進政府自動履職,從而處理環境汙染問題。
但問題又來了,工業園不屬於貴陽行政統轄規模,貴陽的法院怎麽管得了其他地方的政府?鄭世紅提出,假如以汙染結果地在貴陽確定統轄,不知是否可行。帶著問題,鄭世紅律師又查閱了法令和司法解釋的規則,查尋相關事例,並就此問題咨詢法院,終究確定計劃是可行的。
申述後不久,中心誌願者傳來一個音訊,說被告找到他們,自動表示樂意整改,一起期望通過調解結案。但是,本案不符合法令規則的行政案子調解規模,假如撤訴,又擔心被告不持續整改,需求有一個具有法令約束力的司法文書予以保證。怎麽辦?
鄭世紅以為,被告自動整改,訴訟意圖已經部分完成。現在是怎麽保證訴訟意圖徹底完成,汙染得到有用管理。一是要求被告當即采取行動,汙染管理迫不及待,二是參議處理計劃。
所以,鄭世紅與中心誌願者一起,監督被告管理措施,約請專家對汙染情況及水紋地質情況進行調查剖析,對已關停企業留傳的有害廢液進行處置,對6家發生生產廢水的企業進行整改,搬遷了上遊某養殖場等,並計劃建一個汙水處理廠。
但怎麽結案仍然是一個問題。通過與法官探討,與中心及被告溝通,到司法行政部分和諧爭取支持,到相應的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具體對接,終究找到了一條可行又有保證的路徑,即通過人民調解方法,簽定《人民調解協議書》,請求法院進行司法確認該調解協議書的效力,有了司法保證之後,中心再撤回申述,這樣既可以促進被告積極自動整改,又有法令強製執行力的司法文書保證,案子完成了雙贏。案子終究當選了「中律評杯」2017年度十大生態環境事例。
10多年來,鄭世紅見證了貴州律師參加生態文明法治建造的過程,署理了20多件環境公益訴訟案,從糾紛處理,到參加多部地方生態環境立法的起草及評估,深度參加生態文明準則系統建造,為生態文明準則建造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