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2
  • 1
当前位置:主页 > 以案说法 > 以案说法

坑人老板要求醉酒下属开车上高速糊涂下属居然也敢答应

发布时间: 2023-08-21 19:47  浏览数: 
  戴某因有急事要回安徽老家一趟,便給孫某打電話讓其開車送他。孫某稱自己正在飯館吃飯,還喝了點酒,戴某便稱見了面再說。   
  一個小時後,戴某駕馭紅色小轎車來到孫某住處,自稱家中的事情十分著急。所以,戴某讓孫某開上半夜,下半夜再換戴某開。當日20時30分許,孫某駕馭小型汽車,經G25長深高速至滬武高速荷葉山服務區時,被執勤交警抄獲。      經血樣抽取鑒定,孫某血樣中檢出乙醇成份含量為101.3mg/100mL,達到醉酒駕馭機動車的規範。民警在訊問孫某過程中發現戴某系孫某老板,更令人驚訝的是,孫某竟未獲得機動車駕馭證。   
要始终强化尽职尽责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7月中旬,孫某因涉嫌犯風險駕馭罪被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公訴機關以為戴某明知孫某喝酒,仍將車輛交由其駕馭應以風險駕馭共同違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審理以為,孫某在未獲得機動車駕馭證以及醉酒情況下開車,應當以風險駕馭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戴某在明知孫某當晚喝酒且無證駕馭的情況下,仍指派孫某駕馭機動車上路損害公共安全,與孫某一起成為風險駕馭罪的共同違法主體。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違法事實及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以風險駕馭罪對兩被告人判處拘役並處罰金。      法官提示      單個司機以為只要自己喝酒不開車,把車交給其他喝酒的人開,就不構成風險駕馭罪,這種認識是過錯的。根據刑法共同違法理論,教唆別人違法或明知別人違法仍供給違法工具的,以共同違法論處。戴某的行為構成風險駕馭罪共犯,同樣會遭到法律的製裁。

Copyright © 2010-2015 www.hongzhenglaw.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宏正律师法律网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下载转载使用
本网站所刊登的政法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互联网资讯。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