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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损害结果需要风险自担

发布时间: 2023-05-22 01:49  浏览数: 
  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網紅「三千哥」(本名:王某豐)直播PK喝白酒,喝酒過量逝世,並在5月20日上午火化下葬。此消息一出引發了大量網友關註,據其老友透露稱,當晚「三千哥」喝了至少4瓶白酒。
  
  據上遊新聞報道,「三千哥」的老友趙先生表示:「他應該是16號那天逝世的,16號清晨1點多鐘PK完畢後,到了下午1點鐘的時分發現人現已沒了。他便是打PK,前面我不知道喝了多少,但是後邊的視頻我看他喝了差不多4斤,先喝了3瓶沒有吐,第4瓶又喝了……」
  
  趙先生還稱,「喝酒後他便是一個人,一直是這樣,他身邊留不住人的,邊上有人會憋不住罵人。比及下午家人發現,人都現已逝世了,連搶救的時機都沒給。」
  
  記者查詢到,現在「三千哥」的大部分賬號都已註銷或被封禁。
  
  有網友質疑與「三千哥」PK的主播和圍觀PK的網友是否應該擔責,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 「三千哥」直播PK喝酒,歸於自願進行了一項對自己生命健康或許造成危害的活動,作為徹底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危害結果需求危險自擔。
  
  對面的主播以及觀看的粉絲假如沒有起哄或影響其過量喝酒的行為,是不必負擔法律職責的。假如有人實施了起哄、影響「三千哥」過量喝酒的行為,對其過量喝酒導致死亡存在必定差錯,或許需求因而承當必定的職責。
  
  付建還說到,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條文,在喝酒造成的危害中,同飲者確實或許承當職責,比較典型的有四種景象,一是強迫性勸酒、二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還勸其喝酒、三是未將酒醉者護送回家、四是酒後駕車未勸止。因為喝酒行為具有必定的危險性,因而同飲者需求承當必定的職責,假如勸酒行為具有危害性或許沒有盡到必定的留意職責,都或許會承當職責。別的,即便同飲者不具有差錯,依據公正準則,也或許被要求承當必定的職責。「三千哥」是經過直播的方式在網上PK喝酒,這與一般朋友集會喝酒的景象有所不同,讓同飲者承當職責比較困難。
  
  依據渠道的《直播行為標準》能夠看出,直播中喝酒歸於三級(一般)違規行為,渠道有權依據主播違規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正告、斷播、封禁等措施。可見直播喝酒本就違背渠道標準,讓渠道承當職責也是比較困難的。渠道不能實時監控每一場直播,因而在處理違規問題上存在必定的滯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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